全國統一熱線:0351-7090351
2017年09月18日
中國中小企業山西網
晉政辦發〔2017〕113號
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印發關于進一步促進中小微企業創業創新
轉型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辦、廳、局:
《關于進一步促進中小微企業創業創新轉型發展的若干措施》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9月11日
關于進一步促進中小微企業創業創新
轉型發展的若干措施
為充分發揮山西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的引導作用,進一步促進我省中小微企業創業創新、轉型發展,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措施:
一、鼓勵中小微企業創業創新
(一)支持創業創新企業發展。重點對經省人民政府同意舉辦的省級創業沙龍、路演活動、創業創新大賽推薦選拔出的優秀項目和企業給予支持:對初創微型企業給予獎勵或無償資助,提供第一筆政府性扶持資金;對融資數額較大并取得銀行貸款的項目,按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的利息額的50%給予貼息,貼息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鼓勵各類基金對優秀項目或企業設立創投引導基金,進行定向、跟投支持。
(二)提升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建設和服務水平。對經認定的省級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給予一次性獎勵,獎勵資金最高不超過50萬元;對公告的國家級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獎勵100萬元、省級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獎勵50萬元(對同年度既獲得省級又獲得國家級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公告的,獎勵100萬元),對年度考核合格的國家級、省級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在認定期內可連續獎勵,鼓勵支持國家級、省級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深化拓展服務活動、提升運營維護水平、發揮示范引領作用。積極探索運用產業基金、政府購買服務等形式支持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建設。
(三)開展小微企業雙創基地示范縣(市、區)創建工作。在全省開展小微企業雙創基地示范縣(市、區)創建活動,積累經驗,培育典型,創新模式,不斷推廣,引導各地積極開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推動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發展。
二、引導中小微企業轉型升級發展
(四)引導中小微企業走“專精特新”發展之路。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新產業、新技術、新模式、新業態,對認定的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給予最高不超過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培育一批具有競爭力的“小巨人”企業。
(五)鼓勵小微企業壯大規模。提高對“小升規”企業的獎勵額度,從2017年起,對年主營業務收入首次達到規模以上并納入統計部門聯網直報的小微工業企業,省級財政給予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支持企業做強做大。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優先享受省級技術改造專項資金支持;將生產經營困難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列為各級人民政府的重點幫扶對象。
(六)提升中小微企業管理水平。鼓勵中小微企業進行股份制改造,提升企業管理水平。對當年完成股份制改造并在工商部門登記為股份有限公司的中小微企業給予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七)實施中小微企業人才素質提升星火工程(簡稱“3個1”)。創新人才培訓方式和內容,每年選拔一批中小微企業優秀經營者、領軍企業家到國內外高等院校進行系統進修培訓,每年選拔一批創新型中小微企業經營者進行創業能力、投資能力、經營能力提升培訓,每年選拔一批中小微企業管理人員、工匠型技能人才、財務融資和產品營銷等方面的人才進行能力提升專題培訓。
三、加強中小微企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
(八)創新融資模式。積極支持各地創新中小微企業融資模式,搭建“政銀企”融資平臺,鼓勵企業與銀行等金融機構合作。采取以獎代補方式對地方創新中小微企業融資模式工作給予支持。
(九)引導融資性擔保機構發揮作用。充分發揮各類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機構作用,采取保費補助、業務補助、增量業務獎勵、創新獎勵等方式,支持擔保機構、再擔保機構為中小微企業提供擔保服務。
(十)完善全省中小微企業公共服務體系。按照“政府支持中介、中介服務企業”的原則,每年安排專項資金,支持全省中小微企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繼續完善山西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網絡服務功能,提升服務能力,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支持公共服務平臺進行運營維護、開展各類專業化公共服務活動;支持各類服務機構,特別是國家級及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開展中小微企業公共服務活動;支持小微企業服務站開展公共服務活動。
(十一)建立中小微企業運行監測體系。省工商、稅務、統計、中小企業等部門要加強協作,建立中小微企業運行監測體系。支持各級中小企業部門運用大數據、云計算、移動互聯網等信息化手段和方式,建設中小企業大數據平臺,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開展課題研究、重點監測、動態調查、手機直報等工作;支持用于中小微企業運行監測的辦公設備等硬件更新、軟件開發維護;支持統計監測人員培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