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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5日
山西轉型綜合改革示范區
山西轉型綜合改革示范區管理委員會
關于印發《山西轉型綜合改革示范區支持 人才發展實施辦法》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山西轉型綜合改革示范區支持人才發展實施辦法》已于2021年9月23日第38次主任辦公會議通過,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山西轉型綜合改革示范區管理委員會
2021年10月11日
(此件公開發布)
山西轉型綜合改革示范區支持人才發展實施辦法
為全面貫徹省委全方位推動高質量發展總體思路和要求以及全省科學技術大會精神,深入推進“111”工程,對標深圳前海蛇口自貿片區等先進地區政策及國務院復制推廣自由貿易試驗區改革試點經驗,進一步優化“六最”營商環境,打造一流創新生態,培育壯大轉型發展新動能,實施人才強區戰略,持續深化人才體制機制改革,激發人才創新創業活力,著力構建科學、高效的人才支持政策體系,堅持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新、尊重創造的原則,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支持人才的范圍和條件
(一)人才范圍和條件。重點扶持《山西省高端人才分層標準(試行)》中符合綜改區產業發展需要的A、B、C、D、E類人才;符合綜改區產業發展需求的F、G、H類人才,應與企業或單位簽訂3年以上聘用合同、勞動合同、勞務合同,且申報時仍在合同期限內。(詳見附件)
(二)人才所屬企業或單位范圍和要求。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企業或單位,可為所屬人才申報政策。
1.納入統計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
2.納入統計的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5000萬元以上;
3.納入統計的其它類企業,上年度對綜改區財政直接貢獻在500萬元以上;
4.固定資產投資額超過1億元的新建企業(項目);
5.登記成立2年以上、運行良好,經綜改區認定的創業創新企業;
6.經過國家、省、市認定的“專精特新”企業;
7.綜改區重點單位、項目。
二、人才引進獎補政策
(一)工作生活補貼(獎勵)
1.支持范圍內的A、B、C、D、E類人才,經綜改區培育申報國家、省人才項目獲得國家、省經費支持的,或由綜改區引進人才獲得省經費支持的,按照人才獲得經費的50%給予配套支持。
2.支持范圍內的F類人才,按照人才個人對綜改區財政直接貢獻給予100%等額獎勵,期限5年,按年發放。(F類人才,是年薪30萬元以上的企業(單位)負責人、高管、核心技術人員等人才)。
3.支持范圍內的G類人才,全職的給予5000元/月生活補貼,期限2年,按年發放;柔性引進的按照在并工作時間給予生活補貼,按月計算、年度發放。
4.來綜改區注冊、納稅企業工作的本科以上(含本科)畢業生、技師、高級技師,根據其當年已享受太原市來并工作生活補助和工作租房補貼給予30%的配套補貼(補貼不受企業規模類別限制)。
(二)入住人才公寓補貼
對符合條件的各類人才,按照《山西轉型綜合改革綜改區人才公寓管理實施細則》及時安排免費入住人才公寓。A、B類免費入住不超過4年;C、D、F類免費入住不超過3年;E、H類免費入住不超過2年;G類全職人才可免費入住不超過3年,柔性引進人才在并工作期間提供人才公寓機動用房;
由綜改區引進的特殊人才,經黨工委、管委會主要領導批準,可免費入住不超過3年。
(三)租房補貼
對人才公寓無法滿足入住需求在外租房的,經管委會批準可給予租房補貼。A、B類人才補貼標準不超過3000元/月,其他類人才補貼標準不超過2000元/月,房租補貼期限參照人才公寓免費期限,按年兌現。
(四)企業引才補貼
根據《山西省建設人才強省優化創新生態的若干舉措》精神,區內企業全職或柔性引進省級以上人才計劃入選者,財政按照企業實際支付人才薪酬的40%給予補助,全職引進每人每年最高補助20萬元,柔性引進每人每年最高補助6萬元,補助最長期限為3年。
企業通過中介機構引進省級以上人才計劃入選者,財政按照雙方正式合同約定給予傭金補助,每引進一人最高補助20萬元。
企業在省外境外設立研發機構全職聘用的高層次人才視同在綜改區工作,可協助申報省級人才計劃或科研項目。
三、人才培育獎勵政策
(一)院士工作站創新獎勵
綜改區推薦成功申報的省、市級院士工作站一次性給予100萬元建站獎勵,其中50%由院士自主支配,可用于團隊的工作和生活補貼等支出。
設立綜改區院士工作站運營獎,每年評選不超過5家,獎金10萬元。獎勵采取評選方式,由創新發展部根據院士工作站當年的創新成果、成果轉化等情況進行綜合評定,具體獲獎機構和數量按照評定結果,報綜改區黨工委確定。
(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站獎勵
綜改區推薦成功申報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
(三)高技能人才及團隊獎勵
綜改區推薦對在產業一線開展技術創新并為綜改區產業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高技能人才及團隊給予獎勵。
綜改區推薦獲得“中華技能大獎”的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全國技術能手”的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獲得“三晉技術能手”的給予2萬元一次性獎勵;獲得 “并州技術能手”稱號的選手給予1萬元一次性獎勵。
綜改區推薦獲批技能大師工作室的,國家級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省級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
(四)本土人才能力素質提升補助
對綜改區企業在職在崗職工取得上一級職業資格證書(技師、高級技師)并滿一年的技能型人才,根據其當年已享受太原市來并能力素質提升補助給予30%的配套補貼(補貼不受企業規模類型限制)。
綜改區各類企業、社會組織和事業單位取得上一級學歷學位(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在職(聘)人員,根據其當年已享受太原市來并能力素質提升補助給予50%的配套補貼(補貼不受企業規模類別限制)。
四、配套服務政策
(一)人才配偶生活服務
符合條件企業的A、B、C類人才,其隨遷配偶暫未安置工作無工資性收入的,可參照省財政廳、省人社廳《引進人才隨遷配偶生活補貼實施辦法(試行)》給予生活補貼;G類人才參照執行,補貼期限2年。
(二)人才子女教育服務
為符合條件人才的子女開辟入學專屬“綠色通道”,根據人才類別優先推薦就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
(三)醫療體檢服務
符合條件人才可進入綜改區醫療健康管理平臺,享受高效、高質、高水平的醫療綠色通道優質服務,在綜改區健康管理中心建立電子健康檔案,每年為人才提供1次體檢服務,其中,A、B、C類人才免費體檢,D、E、F、G類人才減免體檢費用1000元,H類人才減免體檢費用800元。
(四)人才住房購買優惠
符合條件的人才使用自有資金購買區內建設的人才商品房可享受購房價格優惠,《購房合同》應對人才離職、一定期限內出讓予以限制;符合條件的A、B類人才本人及配偶在太原市無住房的,經管委會批準可以給予50%的購房補貼,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五)配建人才住房
支持區內重點企業為人才集中配建住房,經管委會批準,可為企業人才住房項目配套商住用地,以市場方式出讓。
(六)企業人才公寓服務
支持范圍內企業可為H類人才申請免費使用人才公寓不超過3套。
(七)人力資源服務
為企業提供人事代理、職稱評審、社會保險等服務,協助提供人力資源外包、管理咨詢、教育培訓、勞務派遣、員工招聘等第三方服務;為外籍人員“一對一”協助辦理就業、居留證件等事項。
(八)政策服務
積極協助符合條件企業申報省、市有關就業創業補助、人才激勵(培育、培訓)補貼等資金扶持。
五、重點項目人才政策
對綜改區引進的新興產業、成果轉化、先進研發機構等項目,經綜改區投資項目入區流程審定,通過“一企一策”扶持協議、“一事一議”扶持協議等方式約定的人才政策內容,按照協議約定履行。
六、其他
(一)資金保障。由綜改區財政列入預算,用于人才資金扶持和為人才提供配套服務。
(二)政策兌現、人才服務納入“一網通辦”體系,人才認定、申報、兌現等全流程實現網上辦理。
(三)綜改區引進的重點單位、項目由招商單位審核認定;運行良好的雙創企業,由創新發展部審核認定;是否符合人才住房購買優惠條件,由創新發展部、人力資源部共同認定。
(四)懲罰機制。國家、省經費配套資金使用,參照國家、省經費使用辦法執行,對弄虛作假等違規使用資金的單位、個人,追回扶持資金(包括扶持資金本金及其同期銀行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取消今后三年內扶持資金申報資格。
(五)本實施辦法同類政策不可重復享受。
(六)本實施辦法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為三年。2020年8月21日出臺的《山西轉型綜合改革綜改區支持人才實施辦法》同時廢止。
附件:1.《山西轉型綜合改革綜改區重點扶持人才分類標準》
2.《普惠類兌現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