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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9日
山西省小企業發展促進局
各市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山西轉型綜改示范區管委會: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鄉村振興戰略部署,積極引導我省中小企業和企業家在助力鄉村振興戰略中擔當重任、主動作為,經研究,定于2021年11月14日—20日在浙江大學組織舉辦“2021年山西省中小企業助力鄉村振興專題培訓班”,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內容
本次培訓由浙江大學承辦,匯聚相關領域權威教授和專家,圍繞深度解讀黨中央國務院鄉村振興重大戰略決策、交流學習浙江省鄉村振興的經驗,以理論學習、現場考察相結合的形式開展培訓。
二、培訓安排
(一)培訓時間:2021年11月14日-20日(11月14日報到,11月20日返程)。
(二)培訓地點:浙江大學。
(三)培訓人數:100人。
(四)參訓學員:在我省鄉村振興中有所作為的中小企業經營管理者。
(五)培訓費用:培訓所需培訓費、食宿費均由省級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補貼,參訓學員往返交通費自理。
(六)培訓證書:完成課程學習后頒發“浙江大學—山西省中小企業助力鄉村振興專題培訓班”繼續教育學習證書。
(七)培訓質量評價及總結:
1.課后發放教學評估表和滿意度調查表,學員對授課老師、培訓效果等進行評價,相關評價將作為今后教學培訓安排的重要參考和依據。
2.學員應認真學習,及時將學習收獲、感悟、建議等以書面形式進行總結,培訓結束時交省局歸檔。
(八)疫情防控要求
1.參加本次培訓的學員應遵守國家疫情防控政策及培訓班疫情防控紀律,并做好個人防護;
2.凡出現發熱、咳嗽等癥狀者,或與高、中風險區、境外地區人員及確診、疑似病例接觸者,不得參加本次培訓;
3.參訓學員須提供報到前3日內核酸檢測報告(11月12日-14日期間檢測),沒有提供核酸檢測報告的學員不得參加培訓。
三、學員推薦與選拔
(一)學員選拔
1.推薦學員及學員所在企業無違法違規違紀行為;
2.推薦學員年齡在60周歲以下;
3.對在鄉村振興工作中貢獻突出的中小企業董事長或法人代表,要優先推薦;
4.存在以下情形者,不得推薦:
(1)所在企業相關人員在省局組織的各項培訓班上存在違反培訓紀律、破壞新晉商形象的;
(2)所在企業相關人員在省局組織的各項培訓班上存在未正常結業、冒名頂替、缺勤率(包括請假)累計達到30%等行為的;
(3)所在企業被列入省局培訓失信名單的。
(二)名額分配
根據歷年脫貧攻堅、近年鄉村振興實際情況,統籌后分配名額如下:綜改區10人,太原14人,大同、長治、晉城、忻州、呂梁、晉中、臨汾、運城各8人,陽泉、朔州各6人。
以上合計100人。
(三)報名流程
報名參加培訓班的企業家認真閱讀2021年浙江大學山西省中小企業助力鄉村振興專題培訓班入學須知(見附件1)后,由本人提出申請,并填寫學員報名表、承諾書(見附件2、3),由所在市(綜改示范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匯總篩選,并填寫匯總表(見附件4)后統一推薦報送省局。省局根據推薦名單擇優錄取組織參加培訓。
四、相關要求
(一)各市(綜改區)接到通知后,認真組織推薦參加本次培訓的人員。按照要求填寫報名表,推薦上報材料,以文件形式于10月25日前報送省局科教質量處(電子版發至郵箱)。
(二)各市(綜改區)要認真組織推薦報送工作,嚴格執行選拔推薦條件,讓真正符合條件的優秀企業家參加培訓班,確保培訓學員質量,同時負責對推薦學員進行安全、紀律及疫情防護教育。
(三)所有參加培訓班的學員要嚴肅培訓紀律,嚴格執行入學須知、承諾書和省局出臺的《企業家能力素質提升培訓管理制度》,嚴格請銷假制度。相關培訓課程必須是學員本人參加,如出現他人代替、不請假缺席培訓、攜帶他人參加的現象,屬于故意浪費、占用國家財政資金行為,除取消學員培訓資格外,還將學員本人及所在企業的列入省局培訓失信名單,同時將相應減少所在市(綜改示范區)培訓名額。
(四)為更好的實現培訓效果延伸,實現課上課下緊密結合,推動當地中小企業高質量轉型發展和助力鄉村振興戰略,同時進一步提升全省中小企業系統干部指導服務中小企業發展的能力素質,本次培訓班將組織各市(綜改示范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培訓工作負責人隨班參加培訓學習,并協助省局進行培訓期間的組織、管理工作。參加人員無須交納培訓費,食宿、交通費用自理。
五、聯系方式
省中小企業局科教質量處 趙 立
電 話:0351-5607049
郵 箱:sjkjc5607049@163.com
浙江大學繼續教育學院 張麗莉
電 話:15267178755
郵 箱:1051576621@qq.com
附件:1.入學須知.docx;
2.報名表.xlsx
3.承諾書.docx
4.匯總表.xlsx
山西省小企業發展促進局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