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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12日
太原市科學技術局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國科學院第二十次院士大會、中國工程院第十五次院士大會和中國科協第十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深入推動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新時代推動中部地區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中發〔2021〕12號),落實山西省《關于深化省校合作的實施方案》(廳字〔2021〕33號)和《太原市落實深化省校合作的工作方案》(并辦字〔2021〕38號),做大做強先進制造業,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經市政府同意,改革太原市重大科技項目立項和組織管理方式,采取“揭榜掛帥”方式實施重大科技項目攻關,現將由企業出題形成的“揭榜掛帥”項目張出榜單,誠邀國內科技型企業、高校、科研機構等有關單位揭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揭榜項目
本批揭榜項目共7家企業8個需求,詳見《2021年度太原市科技計劃“揭榜掛帥”項目清單》(見附件1)。
二、揭榜流程
(一)洽談
有意向的揭榜方與出題企業主動對接,相互考察,公平競爭洽談,細化落實相關內容要求,共商合理技術方案,允許項目需求適當微調。達成共識的,出題企業、揭榜方簽定揭榜協議(合同),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約定合作內容、經費、知識產權歸屬等,并形成《太原市科技計劃“揭榜掛帥”項目揭榜方案》(以下簡稱《揭榜方案》)(見附件2)。
(二)材料報送
1.出題企業將《揭榜方案》、揭榜協議(合同)和相關印證材料等,雙面打印,膠裝成冊,經出題企業、揭榜方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一式10份,于9月24日前報送至所轄小店區、尖草坪區、萬柏林區、陽曲縣、中北高新區和綜改區科技管理部門。
2.小店區、尖草坪區、萬柏林區、陽曲縣、中北高新區和綜改區科技管理部門對材料完整性、有效性等進行形式審查,簽字蓋章后,一式9份,于9月28日前報送至太原市科技局。
(三)論證公示
市科技局組織相關技術和財務專家,對揭榜方案可行性、預算合理性等進行論證,提出擬揭榜名單,并在太原市科技局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發布成功揭榜公告。
(四)下達項目資金計劃
市科技局編制科技項目資金計劃,報市政府審定后,市財政局會同市科技局聯合下達科技項目資金計劃,市科技局與出題企業、揭榜方簽訂項目計劃任務書,項目實施期原則上不超過3年。項目研發資金以出題企業自籌資金為主,財政資金補助為輔。財政資金按項目研發支出總額的30%給予補助,最高2000萬元。
(五)資金撥付與項目管理
1.項目實施周期內,出題企業分別于每年5月30日、11月30日前向市科技局提供項目實施進展情況報告、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項目研發費用專項審計報告(需附項目資金專賬復印件和研發支出憑證復印件)。市科技局會同市財政局共同審核,按實際研發支出的30%提出財政資金安排意見,以專題請示形式報市政府審定后,市財政局將資金撥付至出題企業所轄小店區、尖草坪區、萬柏林區、陽曲縣、中北高新區和綜改區,由其按照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將資金撥付至出題企業。
2.實行技術總師制、經費包干制、信用承諾制,賦予科研人員更大技術路線決定權和經費使用權,根據《國務院關于優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績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國發〔2018〕25號)精神,實施周期三年以下的項目以出題企業自我管理為主,原則上不組織各類評估、檢查、抽查、審計等活動。未經市政府批準,不得從事上述活動。項目完成后,由出題企業牽頭、市科技局參加,共同確定驗收方案、驗收專家、驗收方式等,共同開展項目綜合績效評價驗收,共同對驗收結果負責。
三、聯系方式
太原市科技局高新技術科、資源配置與管理科
聯系電話:0351-4225951
報送地址:太原市新建路69號市政府主樓707室
太原市科學技術局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