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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11日
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直有關單位職稱管理部門,有關企事業單位:
根據《關于印發<職稱評審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21〕28號)和《關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晉人社廳函〔2021〕548號)精神,現就開展2021年度全省正高級工程師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管理
2021年度全省正高級工程師評審工作,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管理和指導下,由山西省正高級工程師評審委員會具體組織實施。
二、評審范圍
我省各類企事業單位、非公有制領域中,從事工程系列專業技術工作并符合申報條件的專業技術人才。下列人員不得申報:
1、國家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
2、退休人員(已辦理退休手續或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以評審委員會辦事機構開始收受申報評審材料之日為界)。
3、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記過以上處分且在受處分期間的。
三、申報條件
(一)品德條件
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原則,凡申報評審正高級工程師的專業技術人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敬業精神,作風端正;熱愛本職工作,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二)學歷條件
須具備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
(三)資歷條件
任高級工程師滿5年,即2016年底前任高級工程師;獲得工程類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任高級工程師滿4年,即2017年底前任高級工程師。取得民營企業工程系列高級工程師職稱后,經核準備案的其它工程系列高級評委會轉評獲得相應專業高級工程師職稱的,任職時間連續計算。
(四)工作能力條件
任高級工程師期間,須承擔完成下列工作項目之一:
1、主持或作為主要技術負責人,完成一項國家級或兩項?。ú浚┘壙萍加媱濏椖俊⒅攸c工程技術項目,并通過相應主管部門或相關機構的鑒定(驗收)。
2、主持或作為主要技術負責人創建的創新中心(平臺)獲批國家級(省級)企業技術中心、國家級(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國家級(省級)工程研究中心、國家級(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家級(省級)重點實驗室、國家(省級)國際科技合作基地等一項以上。
3、主持或作為主要技術負責人完成兩項以上大型工程技術項目,制定的技術方案和撰寫的技術報告通過省級以上主管部門或相關機構的鑒定(驗收)。
4、主持或作為主要技術負責人完成三項以上大型企業或大型工程項目的規劃設計、技術改造、設備改進、提高產品質量或工藝水平等方面的技術工作,并通過省級主管部門或相關機構鑒定(驗收)。
5、主持或作為主要技術負責人完成三項以上大型企業重大系列產品的研制、設計、制造、安裝調試工作,并通過省級主管部門或相關機構鑒定(驗收)。
6、主持或作為主要技術負責人編制完成三項以上本行業技術發展規劃,并通過省(部)級以上主管部門鑒定認可。
7、主持或作為主要技術負責人完成一項以上國家級或兩項以上?。ú浚┘壖夹g標準(含團體標準)、規程、規范的編制工作,并被相關主管部門審定通過和頒布實施。
8、主持或作為主要技術負責人完成兩項以上?。ú浚┘壛㈨棧▊浒福╉椖康淖稍?、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檢驗檢測等各類技術工作,并通過?。ú浚┘壷鞴懿块T或相關機構鑒定(驗收)。
“主持”一般為項目(課題)第1名;“主要技術負責人”指,國家級項目(課題)前5名,省(部)級項目(課題)前3名,市級或大型企業項目(課題)前2名;“以上”均含其本級和本數(下同)。
(五)業績成果條件
任高級工程師期間,承擔完成的工作項目須取得下列業績成果之一:
1、獲得省級科學技術獎或國家級最高行業獎項二等獎一項以上(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下同)。
2、獲得國家級最高行業獎項三等獎、省級最高行業獎項一等獎、省(部)級科技專項獎二等獎、市級及大型企業科學技術獎一等獎總計兩項以上。
3、作為第一發明人(須為專利申請人),獲得具有顯著經濟和社會效益的本專業領域發明專利(專利須在有效期內)一項以上;作為主要發明人(須為專利申請人),獲得具有顯著經濟和社會效益的本專業領域發明專利(專利須在有效期內)兩項以上。
4、作為第一起草人,完成省(部)級以上標準及規程規范、省級以上工法一項以上;作為主要起草人,完成省(部)級以上標準及規程規范、省級以上工法兩項以上;作為第一起草人,完成團體標準三項以上。
5、作為主持或主要技術負責人,完成的省級及以上科技項目取得重大技術創新成果,解決了重大關鍵性技術難題或填補國內同行業某一技術領域的空白,獲科技鑒定成果兩項以上,或獲省級以上質量獎兩項以上(僅限質量管理工程技術人員)。
6、主持研制開發的新產品、新材料、新設備、新工藝、新技術等已投入生產,可比性技術經濟指標處于國內領先水平(須有省級以上主管部門或相關機構鑒定意見)。
(六)學術技術條件
任高級工程師期間,公開發表、出版有較高水平的本專業學術論文、著作或撰寫有較高價值的專業技術報告,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在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國家專業學會及專業分會、有博士授予權的本科院校及科研單位主辦的主學報上,或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2017年版或2020年版)收錄期刊上發表1篇以上學術論文;或被SCI、EI、ISTP收錄1篇以上學術論文;或有1項以獨立或是第一作者發表的本領域研究成果,經同行專家評議具有較高學術價值。
2、除1規定以外發表的其它學術論文或專業技術報告總計五項以上。專業技術報告指:作為主持或主要技術負責人完成的省(部)級以上科研或大型工程項目方案;?。ú浚┘壱陨蠘藴省⒁幊?、工法、專利的理論研究;省(部)級以上大型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專題性方案、產品研制報告、實施項目的技術總結等。
3、作為主要作者,出版一部學術、技術著作,本人撰寫部分不少于 10 萬字(同時須提交一篇答辯材料)。
學術論文須是獨立或以第一作者發表在公開發行的本專業學術期刊上,字數不少于2000字。著作須是在專業出版社出版、適用于高級工程師及以上工程技術人員參閱應用的學術、技術專著或教材。提交的論文須附在萬方數據資源系統、重慶維普中文科技期刊數據庫、清華同方中國知網等國內主流數據庫網站上的檢索頁,提交的著作須附在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網站“CIP數據核字號驗證”的檢索頁,同時須加蓋本單位人事(職稱)管理部門公章。提交的專業技術報告須全部以論文格式撰寫,要求技術論證有深度,調研、設計、測試數據齊全、準確,字數為3000字以上。學術論文和專業技術報告均可作為答辯材料。
(七)考核條件
申報評審正高級工程師的專業技術人員,必須參加年度考核和任職期滿考核,任高級工程師以來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不少于5次(評審當年或上一年度須為合格等次);獲得工程類碩士學位及以上的不少于4次。年度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等次的,當年聘用年限不作計算,考核合格年限可累計計算。破格申報人員近三年的年度考核須有1次以上優秀等次。
(八)繼續教育要求
根據《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人社部令第25號),專業技術人員應當適應崗位需要和職業發展的要求參加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情況作為申報評審職稱的重要條件。
(九)破格申報條件
業績、貢獻特別突出、符合“申報條件”第一條、第七條、第八條,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專業技術人員,可破格評聘正高級工程師:
1、作為主要完成人(前3名)獲得國家科學技術獎或省級科學技術一等獎、國家級最高行業獎項一等獎。
2、作為主要完成人(前3名)獲得省級科學技術二等獎、國家級最高行業獎項二等獎兩項以上。
3、主持研發的科技成果轉化取得利稅1000萬元以上。
4、主持完成國家級科技計劃項目(基金)或國家級重點工程項目。
5、入選“國家特支計劃”、“長江學者獎勵計劃”人選,“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獲資助者,“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業技術人才。
破格申報評審正高級工程師的專業技術人員,專業答辯成績須為優等。
(十)引進高層次人才職稱認定
引進的海內外高層次人才,由用人單位按照職稱評審申報渠道,將其專業工作經歷、學術技術成果印證材料報正高級工程師評審委員會直接審核認定。
(十一)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成績說明
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成績不作為申報評審正高級工程師的必備條件,可自愿提供合格證作為評審的參考依據。
四、申報程序
(一)個人自主申報。專業技術人員不受用人單位崗位職數限制,符合條件即可申報。從機關流動到企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1年以上、業績成果符合條件的,首次申報評審職稱可比照本單位同等學歷、同等資歷人員,直接申報正高級工程師。
(二)實行民主評議。用人單位按照公開、民主、平等、擇優的原則,成立由群眾代表、同行專家、單位領導和科研管理部門代表共同組成的評議組,對申報人員提交的材料真實性進行審核把關,對申報人員的職業道德、工作態度、學術技術水平、工作能力和業績貢獻等進行綜合評議,單位根據評議組意見,出具鑒定意見。
(三)逐級審核申報。申報材料由省直主管部門或各市人社局審核后報送正高級工程師評審委員會。非公有制領域中的專業技術人員按屬地原則進行申報,人事檔案已由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代理的,由用人單位出具鑒定意見,由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逐級報當地人社部門審核后,報送正高級工程師評審委員會;未辦理人事檔案代理的,由用人單位出具鑒定意見,由當地人社部門逐級審核后,報送正高級工程師評審委員會。
五、工作要求
(一)嚴格履行推薦程序。用人單位要按照規定要求,認真組織好本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的申報推薦工作,實行“三公示”制度,即評審條件和程序公示,個人申報材料公示,單位鑒定意見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方可推薦。
(二)嚴肅申報工作紀律。要嚴格執行個人申報誠信制和用人單位推薦首審負責制,申報人員及推薦單位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全責,實行“雙承諾”制,申報人員及所在單位要在評審表中相應欄目內,對申報人員材料真實性、合法性做出承諾,本著“誰審核、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進行簽字確認。申報人員提供虛假材料、剽竊他人作品和學術成果或者采取其他不正當手段的,一經查實,取消當年評審資格,并記入職稱評審誠信檔案庫,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記錄期期限為3年;申報人員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未依法履行審核職責的,要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負責人員予以批評教育,并責令采取補救措施,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按時完成申報和材料報送工作。申報采取在線申報,實行網上受理、網上審核、網上反饋。申報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山西(國際)人才管理服務平臺(網址:https://1.71.190.188:14200)進行申報。初審通過后,各市、各主管部門將申報評審相關紙質資料,安排專人統一報送至山西省正高級工程師評審委員會。
網上申報時間:2021年9月10日8:00至2021年9月17日18:00。
聯系電話:
山西省留學人員和專家服務中心 0351-2773558 2773556
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 0351-7676022
行政審批管理處 0351-7731280
技術支持:15934189830 18634352581
本通知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我省有關政策規定執行。材料報送時間及具體評審安排請及時關注山西省留學人員和專家服務中心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