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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30日
山西省小企業發展促進局
工信廳企業函〔2021〕7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中小企業主管部門:
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培育一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提升中小企業創新能力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部署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促進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的指導意見》要求,現組織開展第三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培育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圍繞提升產業基礎高級化、產業鏈現代化水平,堅持培優企業與做強產業相結合,堅持創新驅動、市場帶動、上下聯動和持續推動,聚焦政策惠企、服務助企、環境活企,分層培育“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群體,分類促進企業做精做強做大,加快完善優質企業梯度培育體系,為“十四五”期間培育百萬家創新型中小企業、十萬家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萬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打下堅實基礎,為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構建新發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撐。
二、重點領域
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主導產品應優先聚焦制造業短板弱項,符合《工業“四基”發展目錄》所列重點領域,從事細分產品市場屬于制造業核心基礎零部件、先進基礎工藝和關鍵基礎材料;或符合制造強國戰略十大重點產業領域;或屬于產業鏈供應鏈關鍵環節及關鍵領域“補短板”“鍛長板”“填空白”產品;或圍繞重點產業鏈開展關鍵基礎技術和產品的產業化攻關;或屬于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的創新產品。
三、培育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工商注冊登記、連續經營3年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的中小企業,且屬于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認定或重點培育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或其他創新能力強、市場競爭優勢突出的中小企業。
2.堅持專業化發展戰略,長期專注并深耕于產業鏈某一環節或某一產品,能為大企業、大項目提供關鍵零部件、元器件和配套產品,或直接面向市場并具有競爭優勢的自有品牌產品。
3.具有持續創新能力和研發投入,在研發設計、生產制造、市場營銷、內部管理等方面不斷創新并取得比較顯著的效益,具有一定的示范推廣價值。
4.重視并實施長期發展戰略,公司治理規范、信譽良好、社會責任感強,生產技術、工藝及產品質量性能國內領先,注重綠色發展,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有較好的品牌影響力,具備發展成為相關領域國際知名企業的潛力。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企業,不得被推薦:申請過程中提供虛假信息的;近三年發生過重大安全、質量、環境污染事故的;有偷漏稅或其他違法違規、嚴重失信行為的。
(二)專項條件。
1.經濟效益。截至上年末的近2年主營業務收入或凈利潤的平均增長率達到5%以上,企業資產負債率不高于70%。
2.專業化程度。截至上年末,企業從事特定細分市場時間達到3年及以上;主營業務收入占營業收入達70%以上;主導產品在細分市場占有率位于全省前3位,且在國內細分行業中享有較高知名度和影響力。
3.創新能力。企業擁有有效發明專利(含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下同)2項或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軟件著作權5項及以上;自建或與高等院校、科研機構聯合建立研發機構,設立技術研究院、企業技術中心、企業工程中心、院士專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企業在研發設計、生產制造、供應鏈管理等環節,至少1項核心業務采用信息系統支撐。
4.經營管理。企業擁有自主品牌;取得相關管理體系認證,或產品生產執行國際、國內、行業標準,或是產品通過發達國家和地區產品認證(國際標準協會行業認證)。
(三)分類條件。
1.上年度營業收入在1億元及以上,且近2年研發經費支出占營業收入比重不低于3%。
2.上年度營業收入5000萬元(含)—1億元(不含),且近2年研發經費支出占營業收入比重不低于6%。
3.上年度營業收入不足5000萬元,同時滿足近2年內新增股權融資額(實繳)8000萬元(含)以上,且研發投入經費3000萬元(含)以上,研發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比例50%(含)以上,創新成果屬于本通知“二、重點領域”細分行業關鍵技術,并有重大突破。
四、培育措施
(一)強化梯度培育。各地要圍繞提升中小企業創新能力和專業化水平,通過深入開展中小企業“雙創”不斷孵化創新型中小企業,加大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力度,并促進其向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發展。建立和完善“專精特新”企業培育庫,確立階段性工作目標任務與舉措,確保培育工作取得實效。
(二)加強政策支持。完善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支持政策,建立部門協同配合、共同推動的工作機制。落實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改革精神,推動技術、人才、數據等要素資源向“專精特新”企業集聚。結合本地實際,著力在資金、政策等方面支持“專精特新”企業發展壯大。
(三)開展精準服務。強化融資服務,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做好“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等優質企業上市培育。加強創新服務,實施中小企業數字化和工業設計賦能專項行動,提升企業掌握和運用數字化和設計資源的能力。優化公共服務,支持服務機構開發針對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的服務項目,廣泛開展管理咨詢、人才培訓等服務。
(四)優化發展環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最大限度降低中小企業準入門檻,營造公平競爭環境。推進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產學研協同創新向縱深發展,不斷完善中小企業創新生態。認真總結培育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的經驗和做法,注重發揮其示范引領作用,引導廣大中小企業走“專精特新”發展道路,不斷提升企業創新能力和專業化水平。
(五)加強動態管理。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有效期為3年。我部組織對入選滿3年的企業進行復核,不符合條件或未提交復核申請材料的企業將予以撤銷。有效期內如發現虛假申報或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一經查實,立即予以撤銷。
五、組織實施
(一)推薦和初核。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中小企業主管部門(統稱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推薦和初核工作,要按照寧缺勿濫的原則,堅持標準、嚴格把關,推薦報送總數不超過200家,其中上年度營業收入不足5000萬元的企業數不超過10家。已列為我部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或產品的企業,不再推薦。重點從省級認定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中擇優組織填寫“第三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請書”(附件1),并參考“佐證材料”(附件2)進行初審核實,提出推薦意見。
(二)審核公布。我部組織對各地上報的推薦材料進行審核。根據審核結果,確定并發布第三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名單。
(三)申報方式。
1.申報采取網上填報與紙質報送相結合的方式。
2.企業通過線上系統報送(zjtx.miit.gov.cn,技術支持電話:0571-56137700)。按照本通知列明的申報材料,自2021年4月28日至5月6日期間上傳。
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初審核實后,按要求報送紙質材料(佐證材料無需報送,妥善保管,留存備查)。
(四)報送要求。請各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于2021年 5月28日前將加蓋公章的正式文件、推薦匯總表(附件3)、申請書紙質件(以上均為一式兩份),郵政特快專遞(EMS)至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小企業局(北京市西長安街13號,100804)。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