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專家):

2021年度山西省科學技術獎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省委十一屆十一次全體會議暨省委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按照省委“四為四高兩同步”總體思路和要求,堅持“創新為上”,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科教興省、人才強省戰略,把創新驅動擺在轉型發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全力打造一流創新生態,為我省轉型發展蹚新路提供有力科技支撐。

根據《山西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晉政發〔2018〕28號)、《山西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補充規定》(晉政辦發 〔2020〕2號)以及《山西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實施細則》(晉科創發〔2018〕80號)的規定,現組織開展2021年度山西省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政策導向

(一)突出轉型發展導向。2021年度省科學技術獎聚焦我省轉型發展,注重提名支撐“六新”突破及解決我省十四個重點產業和領域關鍵技術難題的重大科技成果。鼓勵原始創新和自主創新,培育壯大戰略性新興產業,為“十四五”轉型出雛型提供有力支撐。

(二)突出科技成果的實踐性和應用導向。2021年度省科學技術獎著眼于科技成果的產學研用,注重提名向產品和現實生產力轉化、把技術優勢轉化為產業優勢和產品優勢、支撐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科技成果。鼓勵科研人員潛心研究,切實解決社會生產生活中的重大問題,把優秀論文寫在企業生產線上,寫在先進工藝流程中,寫在優質產品里。

(三)突出問鼎科技前沿導向。2021年度省科學技術獎突出科技成果的前瞻性和引領性,注重提名在科技前沿領域“卡脖子”技術取得重大突破的一流科技成果。鼓勵科研人員瞄準一流前沿,敢為人先,敢于“幻想”,敢于“天問”,持之以恒,勇攀科技高峰。

(四)突出兼容并包導向。2021年度省科學技術獎強化兼容并包,注重提名生產一線、田間地頭等基層科研人員通過科技創新和發明創造,切實解決社會生產生活中重大問題的優秀科技成果。鼓勵百花齊放,強化跨學科、跨地區、跨部門、跨單位協同創新,激勵基層一線掀起創新高潮,引導科技創新涌現不同的學術類型。

二、提名要求

(一)提名范圍

2021年度省科學技術獎提名范圍包括省科技創新特殊貢獻獎、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企業技術創新獎和科學技術合作獎共6類獎項。被提名的個人應當熱愛科學事業,具有良好的科學道德,治學嚴謹,實事求是,學風正派;外國籍人選應當長期對華友好。

1.科技創新特殊貢獻獎

該獎項授予為我省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做出特殊貢獻的優秀企業家,通過發揮自身優勢和企業優勢,推動我省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中國籍人選應當熱愛祖國、勇于創新、治企有方、興企有為、清正廉潔;外國籍人選應當對華友好,具有良好聲譽;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無違法違規違紀、學術不端、失信等不良記錄;

(3)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以及創新精神、創新意識和創新能力,能夠引領改革、擔當作為,奮戰在山西經濟社會發展一線,取得顯著經濟社會效益,促進我省相關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

(4)成功引進我省急需緊缺的國內外高層次科技創新團隊,引進團隊的水平處于全國同類領域領先水平;

(5)積極開展創新創業活動,創建省級以上科技創新基地,在關鍵核心技術取得重大突破;

(6)形成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帶動相關戰略性新興產業(園區)的形成與發展,為我省資源型經濟轉型發展作出重要貢獻。

2.自然科學獎

該獎項授予在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中闡明自然現象、特征和規律,有重要科學發現的個人。主要表現形式為學術論文、專著,已在國內外同領域的學術刊物或學術會議上公開發表或作為學術專著出版,引起了國內外同行專家的關注、評論和引用。注重成果的原創性、公認度和科學價值等,對論文評價實行代表作制度,代表作數量原則上不超過5篇。

3.技術發明獎

該獎項授予運用科學技術知識在產品、工藝、材料及其系統等方面有重要技術發明的個人。其核心技術應當已獲發明專利、計算機軟件著作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植物新品種權等知識產權授權,且仍在有效保護期內。只取得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的,不能提名技術發明獎。

4.科學技術進步獎

該獎項授予在技術開發、社會公益、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重大工程及管理創新等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個人和組織。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實行行業準入方式,并已通過法定的專門機構審查確認或行政審批的科技成果,如:新藥、醫療器械、動植物新品種、農藥、化肥、獸藥、食品、通信設備、壓力容器、技術標準等。

(2)已獲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或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等知識產權授權,且仍須在有效保護期內。

(3)通過科技成果鑒定(評價)。

(4)執行國家或省部級科技計劃,按規定采用驗收方式,由下達任務的部門組織,按照計劃任務書或合同書所規定的要求驗收合格,并做出了正式驗收結論的科技成果。

(5)科學技術普及項目。提名范圍限于已出版發行的科普圖書、科普電子出版物及科普音像制品(以下簡稱科普作品)??破照撐?、科普報紙和期刊、以外國語言文字撰寫的科普作品、國民學歷教育的教材和實用技術的培訓教材、科幻類作品及科普翻譯類作品等暫不列入省科學技術進步獎科普作品項目的獎勵范圍??破兆髌吩诔霭嫔蠎敺蠂摇冻霭婀芾項l例》、《圖書質量管理規定》《電子出版物管理規定》的相關要求,并同時具備創新性突出、社會效益顯著、對科普作品創作的示范帶頭作用明顯等條件。

5.企業技術創新獎

該獎項授予研發投入力度大,具備優良的創新環境和鼓勵技術創新的體制機制,自主研發能力強,持續發展能力強,取得重大科技成果并產生顯著的社會、經濟、生態效益,為山西轉型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的企業。該企業應當在申報截止日期前三年度未出現嚴重虧損,且未出現偷稅漏稅以及重大質量、安全、環保等方面的不良記錄。

6.科學技術合作獎

該獎項授予通過廣泛開展科學技術合作,取得重要科學技術成果,向省內的個人或組織傳授先進科學技術、培養人才,成果顯著,為促進山西省科學技術與省外、境外的交流合作做出重要貢獻的國外、省外、省內的科學家、工程技術人員、科技管理人員和科學技術研究、開發、管理等組織。該獎項須由省內個人、組織牽頭,和省外、境外合作的個人、組織聯合申報,并提供與省外、境外的個人、組織產學研合作的相關證明。單項獎中,省外、境外個人和組織數量所占比例應當不低于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二)提名條件

提名必須符合《山西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山西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補充規定》《山西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實施細則》有關規定,還應滿足如下條件:

1.查新、檢索報告要求

(1)提名省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和科學技術合作獎的項目,須出具在半年有效期內的國內外科技查新報告(2020年9月15日(含當日)以后出具的報告)(建議由國家一級科技查新咨詢單位出具,具體名單見省科技廳網站山西省科學技術獎勵專題)。

(2)提名自然科學獎的項目,還須提供論文收錄及他人引用情況檢索報告(建議由國家一級科技查新咨詢單位出具)。

2.項目成果應用要求

(1)提名省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和科學技術合作獎的項目須經過兩年以上的正式應用和實施(整體技術應用時間、科普作品公開出版時間須于2019年3月15日前(含當日)),并在所附應用證明材料中予以明確說明。提名技術發明獎的項目還須提供相關知識產權復印件(發明專利包括權利要求書首頁及說明書的主要內容)和知識產權有效保護期內的證明材料。

(2)提名自然科學獎的項目,其主要論文、專著須已在國內外公開發行的學術刊物上發表或者作為學術專著出版兩年以上(公開發表、出版時間須于2019年3月15日前(含當日)),且須提供論文、專著被正面引用的密切相關部分的復印件,應用基礎研究成果得到應用的須提供相應的應用證明。

(3)提名項目出具的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證明材料須和提名書中所填寫的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技術性能指標、應用引用情況等數據相符。應用證明中應用項目名稱、應用單位通信地址及郵編、應用單位聯系人及聯系電話、應用起始時間、應用的具體情況及產生的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須填寫完整,負責人簽字并加蓋應用單位公章。經濟效益證明包括納稅證明、財務報表等,有經濟效益的須同時由財務負責人簽字并加蓋財務專用章。

3.項目完成單位、完成人員及其排序要求

(1)項目完成單位、完成人員須對項目做出實質性貢獻,并按照貢獻由大到小排序,原則上應與科技成果鑒定(評價)證書或驗收證書、專利證書、新藥證書、新品種證書、發表的論文論著等相關證明材料相符。

(2)提名自然科學獎的項目,若代表性論文、專著的第一作者、通訊作者在提名時未列入主要完成人之列,須由該作者出具知情同意報獎證明,并簽字、摁手印。

(3)提名技術發明獎的項目,相關知識產權若有兩個以上發明人、設計人或培育人時,提名時未列入完成人之列,須由發明人、設計人或培育人出具知情同意報獎證明,并簽字、摁手印。

4.項目完成單位、完成人員調整或變更要求

對完成單位、完成人員及其排序與所附相關證明材料不相符的項目,須提供相關證明,詳細說明完成單位或完成人變動的合理理由,并經所有利害關系人簽字、摁手印,所有利害關系單位負責人簽字、蓋章以及提名專家簽字或者提名單位蓋章、負責人簽字。完成單位名字變更的,除提供相應證明,單位負責人簽字、蓋章,提名專家簽字或者提名單位蓋章、負責人簽字外 ,還須提供有關變更手續的復印件。

如確因相關利害關系單位、利害關系人在省外、國外或者其他特殊情況,不能及時蓋章或者簽字,需單獨提供相應聲明,說明相關原因,提名專家簽字或者提名單位蓋章、負責人簽字,第一完成單位蓋章、負責人簽字以及第一完成人簽字、摁手印。該聲明具有追溯力,蓋章或者簽字的單位、個人應對聲明負完全責任。

5.項目受理后提名材料將不得修改,形式審查結果公示結束后不得要求退出評審

項目一經受理,項目提名材料將不得修改,形式審查意見將帶入后續評審中作為專家評審的依據之一。形式審查不合格的項目,不能參加本年度省科學技術獎的評審。

候選人、候選單位及其項目在提名材料受理后要求退出評審的,須在形式審查結果公示結束之日前(含當日),由提名者以書面方式寫明退出評審理由,并由提名專家簽字或者提名單位負責人簽字、蓋章后向省科技獎勵辦公室提出,其余時間不得要求退出評審。

6.項目不得提名的情況

(1)知識產權以及完成單位、完成人員等方面存在爭議。

(2)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取得有關許可證,如動植物新品種、食品、藥品、基因工程技術和產品等,未獲得許可。

(3)涉及國防、國家安全等涉密項目。

(4)列入國家或省部級計劃、基金支持的項目,未整體通過驗收。

(5)同一技術內容重復提名參加省科技創新特殊貢獻獎、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企業技術創新獎、科學技術合作獎的評審。

(6)作為項目第一完成人同時被提名兩個或兩個以上項目(人選)。

(7)參加過2020年度省科學技術獎評審的項目(2020年度形式審查不予通過的項目除外)。

(8)項目完成單位與完成人員調整但無證明或項目完成單位與人員調整有證明但不符合前述“二、(二)4.”中“項目完成單位、完成人員調整或變更要求”。

7.科研誠信要求

對被提名者開展科研誠信審核。對重復報獎、拼湊“包裝”、請托游說評委、跑獎要獎等行為實行一票否決;對造假、剽竊、侵占他人成果等行為“零容忍”。在已獲得山西省科學技術獎的項目中使用過的知識產權、論文論著等印證材料,不得在此次報獎中重復使用。

(三)提名者資格 

1.專家學者 

(1)山西省科學技術杰出貢獻獎獲獎人;

(2)我省范圍內的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

(3) 2000年(含當年)以后我省范圍內獲得國家科學技術獎項目的前三完成人;

(4) 2000年(含當年)以后我省范圍內獲得省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科學技術合作獎一等獎項目的第一完成人。

提名專家年齡不超過70歲(1951年3月15日(含當日)以后出生),院士年齡不超過75歲(1946年3月15日(含當日)以后出生),山西省科學技術杰出貢獻獎獲獎人年齡不受限制。

2.相關部門

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關組成部門、直屬特設機構、直屬機構、部門管理機構、派出機構和直屬事業單位等。

3.組織機構

(1)駐晉有關中央科研院所和國有企業;

(2)省工商聯、科協、文聯、作協、貿促會、殘聯、社科聯、臺聯等社會團體;

(3)省屬本科高等院校、省屬科研院所、省屬三甲醫院和省屬國有企業;

(4)經省科技廳批準的其他組織機構。

(四)提名者要求

1.專家提名

提名專家可以獨立或與他人聯合提名1項省科學技術獎,聯合提名時列第一位的為責任專家。提名專家應在本人熟悉學科領域范圍內進行提名,責任專家應在本人從事學科專業(二級學科)內提名。3名專家聯合提名時,與提名項目任一完成人同一單位的專家不應超過1人。提名專家不能作為本年度所有提名項目的完成人,并應回避本人提名項目所在獎種評審委員會、學科(專業)評審組的評審活動。

(1)省科技創新特殊貢獻獎

省科學技術杰出貢獻獎獲獎人:每人可提名1人。

我省范圍內的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每人可提名1人。

我省范圍內獲得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國家技術發明獎項目的前三完成人:3人可聯合提名1項。

我省范圍內獲得省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一等獎項目的第一完成人:3人可聯合提名1項。

(2)省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科學技術合作獎一等獎,省企業技術創新獎

省科學技術杰出貢獻獎獲獎人:每人可提名1項。

我省范圍內的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每人可提名1項。

我省范圍內獲得國家科學技術獎項目的前三完成人:3人可聯合提名1項。

我省范圍內獲得省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科學技術合作獎一等獎項目的第一完成人:3人可聯合提名1項。

(3)省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科學技術合作獎二等獎、三等獎

省科學技術杰出貢獻獎獲獎人:每人可提名1項。

我省范圍內的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每人可提名1項。

我省范圍內獲得國家科學技術獎項目的前三完成人:每人可提名1項。

我省范圍內獲得省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科學技術合作獎一等獎項目的第一完成人:每人可提名1項。

2.單位提名

省科技創新特殊貢獻獎、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企業技術創新獎、科學技術合作獎堅持優中選優,原則上提名數量不限。各單位應當建立科學合理的遴選機制,提名本行業、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優秀項目、個人或組織。

(五)提名程序

提名采取網絡提名加書面提名的方式進行。 

1.提名申請

專家提名前,由責任提名專家填寫“專家提名申請表”(申請格式見附件1), 按要求簽字后報送省科技廳。

單位提名前,由提名單位填寫“單位提名申請表”(申請格式見附件2),按要求簽字、蓋章后報送省科技廳。我廳收到申請后5個工作日內回復提名者。經審核符合提名要求的,由我廳發放提名號和密碼。申請截止日期為2021年5月15日18:00。2018年度以來已經提交提名申請表的單位和專家不再提交。

2.提名公示

提名單位在提交提名材料前應當通過網站在本地區、本部門范圍內對被提名單位、個人及項目進行公示,并責成被提名單位和個人在項目主要完成單位、主要完成人所在單位、利害關系人所在單位網站或者公示欄進行相應公示。提名專家應當責成被提名單位和個人在項目主要完成單位、主要完成人所在單位、利害關系人所在單位網站或者公示欄進行相應公示。公示內容需按照《2021年度山西省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手冊》的要求進行,公示時間均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有異議并未處理完畢的,提名材料不得向獎勵辦公室提交。

三、提名書填寫要求

提名書是省科學技術獎評審的主要依據,請提名單位(專家)按照《2021年度山西省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手冊》要求,客觀、如實、準確、完整填寫。

(一)提名單位(專家)可以于2021年4月15日8:00起憑提名號和密碼登陸山西省科學技術廳網站(網址:http://kjt.shanxi.gov.cn/)首頁“業務系統”欄目中“山西省科學技術獎勵提名系統”,生成提名項目賬號和密碼,并按照要求在線填寫、提交。

(二)統一審核提交后,打印紙質提名書和提名匯總表,并按要求簽字、蓋章。

四、提名材料報送要求

提名材料包括書面提名材料、多媒體匯報材料、公示材料、專家回避申請材料、科研誠信承諾書(在提名書內)等。書面提名材料與網絡提名材料須保持一致。提名者須按照網絡提名順序整理書面提名材料,統一報送省科技廳。具體要求如下:

(一)書面提名材料

全套書面提名材料需膠裝成冊,一式1份(提名材料除相關知識產權證書及論文可為復印件外,其他材料原則上為原件);科普項目須同時報送其最新版本的科普作品(圖書或電子出版物)樣本1套;提名匯總表一式5份。

專家提名的由責任專家報送或委托工作人員報送。

單位提名的需以正式公函的方式報送提名材料。發函要求為:各市須是人民政府或政府辦公室發文,其他單位須是單位發文。

(二)多媒體匯報材料

所有提名項目均須提供多媒體匯報材料——含配套音頻的PPT電子文件(時長嚴格控制8分鐘以內),刻錄光盤1份(粘附在提名材料中)。

(三)公示材料

提名單位(專家)統一出具提名項目公示無異議的證明,提名專家簽字或者提名單位負責人簽字并加蓋提名單位公章。

(四)專家回避申請材料

提名單位(專家)對2021年度省科學技術獎評審專家有回避要求的,可提交《回避專家申請表》(一式2份,格式見《2021年度省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手冊》),原則上只限評審專家與被評審的候選人、候選單位或項目有利害關系的,可以提出回避申請,并在提名時書面提出理由及相關的證明材料。學術觀點不同、同行競爭等不得作為申請專家回避的理由。專家回避申請材料需提名專家簽字或者提名單位蓋章,與提名材料一并報送。

五、提名時間要求

(一)網絡提名系統將于2021年4月15日8:00開通,到2021年6月15日18:00時關閉。

(二)書面提名材料采取集中受理的方式進行。提名單位(專家)將全部書面提名材料統一報送到省科技廳,受理時間為2021年6月16日至6月18日工作時間,逾期不予受理。

(三)其他提名要求詳見《2021年度省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手冊》。

本通知、《2021年度省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手冊》及其它有關材料均可從山西省科學技術廳網站中“山西省科學技術獎勵專題”欄目(網址:http://kjt.shanxi.gov.cn/kxjsjltjzt/index.jhtml)中直接下載。

(四)提名系統軟件使用過程中遇到問題,請直接與山西省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促進與數據監測中心聯系。

六、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一)山西省科技廳科技成果評價與監督處

聯 系 人:傅興隆 靳晶

聯系電話:0351-4068992,0351-4038104

地    址:山西焦煤雙創基地A座1123辦公室(山西省太原市濱河西路南段129號)

郵   編:030024

(二)山西省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促進與數據監測中心

聯 系 人:劉麗燾 郭鵬程   

聯系電話:0351-4062344,18613512396

各提名單位(專家)要高度重視,嚴格按照《山西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山西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實施細則》《山西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補充規定》及本通知的要求,及時組織動員,合理安排時間,保證項目完成單位及人員能夠充分準備提名材料。項目完成單位及人員要按照提名單位(專家)時間要求,及時準備提名材料。

 

附件:

1.山西省科學技術獎專家提名申請表

2.山西省科學技術獎單位提名申請表


山西省科學技術廳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