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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5日
山西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各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山西綜改示范區,有關行業協會,有關企業:
根據省政府辦公廳《山西省“企業上云”行動計劃(2018-2020年)》(晉政辦發〔2018〕63號)《關于印發山西省技術改造專項資金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晉政辦發〔2018〕49號)等文件要求,為做好全省企業上云技術支撐和服務保障工作,經研究,決定組織開展“山西省‘企業上云’行動計劃”云服務商(第一批)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服務商類別
1.云平臺服務商:集云系統構建和云服務運營于一體的服務商,以在線服務的方式,提供計算資源、存儲資源、網絡資源等基礎IT 架構,提供安全、可靠的計算和數據處理能力,并根據不同場景下的業務需求,提供云計算產品、服務及全局解決方案。
2.云應用服務商:云平臺服務商的生態合作伙伴,包括基于云的應用軟件開發商、解決方案提供商、系統集成商,及其他幫助各類企業具體實施上云改造項目的服務企業。
二、申報條件
項目申報主體(或母公司)為我省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以及中國移動、中國聯通、中國電信在山西省境內的省級分支機構,2017年度(或至本年度)主營業務收入1000萬元以上。
企業在省內有固定經營服務場所和必要的服務設施、儀器設備(提供辦公地點房屋使用證明復印件)。
企業擁有健全的管理團隊和人才隊伍,從事為企業提供本地化信息化服務人數不少于30人(提供本地任職證明)。
云平臺服務商須提供互聯網經營許可證、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或相關授權許可證明。云應用服務商需提供云應用軟件的軟件著作權證或產品登記證,代理其他公司產品的,須提供代理授權證書或協議。
鼓勵省內外信息通信企業、互聯網企業、軟件服務企業等組成聯合體共同申報。聯合體牽頭單位須滿足第1項申報條件。
三、申報程序
1.申報企業如實填寫申報材料,將山西省企業上云行動計劃云服務商匯總推薦名單(附件1)、山西省“企業上云”行動計劃云服務商申報書(見附件2)由所在市經信委、山西綜改示范區和有關行業協會等單位組織推薦上報。
2.各市經信委、山西綜改示范區和有關行業協會經認真篩選審核,填寫推薦意見加蓋公章后統一報省經信委信息化推進處。原則上,各推薦單位的行業云平臺服務商不超過10個,云應用服務商不超過10個。
3專家評審。省經信委將組織專家開展評審會,對申報企業進行評選,通過企業答辯、專家評議等方式,確定云服務商專家推薦名單。
4.網上公示。云服務商專家推薦名單經省經信委研究確定后,在省經信委網站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5.正式發布。公示無異議,省經信委正式公布“山西省‘企業上云’行動計劃”云服務商名單。
四、有關要求
1.報送材料截止日期為2018年10月21日,要求紙質材料一式七份報送省經信委信息化推進處,同時報送電子版文檔。
2.申報企業依據自身實際,按照自愿原則申請加入“山西‘企業上云’行動計劃”云服務商,并承諾為服務企業提供服務收費標準不高于同類服務市場平均標準。
3.動態管理?!吧轿鳌髽I上云’行動計劃”云服務商實行動態管理,每半年參照相關文件及用戶反饋意見,定期調整和補充。
4.聯系人和聯系方式:薛利杰 李剛瑛:0351-3040995
郵箱:sxsxxh@163.com
山西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