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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6日
太原市科學技術局
各縣(市、區)、綜改區、不銹鋼園區科技管理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落實《中共太原市委太原市人民政府關于科技創新推動轉型升級的若干意見》(并發〔2018〕6號),根據《太原市科技創新推動轉型升級若干意見實施細則( 試行)》(并政辦發〔2018〕21號)要求,現就落實“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相關補助政策再次補充征集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主體
在太原市區域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二、申報內容、條件及材料
(一)對年銷售收入達到300萬元(含)以上且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占銷售收入4%(含)以上的企業,按其研究開發費用的10%給予補助,最高200萬元。
1、申報條件
(1)申報企業2017年度銷售收入達到或超過300萬元;
(2)申報企業2017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占銷售收入4%(含)以上。
2、申報材料
(1)太原市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補助申請審核表(見附件1);
(2)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3)2017年科技創新項目立項文件和項目任務書復印件。具有查新報告、檢驗檢測報告、測試報告、授權知識產權等資料提供復印件;
(4)2017年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復印件(必須包含“A101010一般企業收入明細表”、“A104000期間費用明細表”和“A107012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
(二)對研發試制填補國內空白重大新產品的企業,按該產品近3年研究開發費用的10%(屬軍民融合按20%)給予補助,最高300萬元。
太原市重大新產品是指通過原始創新、集成創新或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在原理、結構、性能等方面取得重大創新突破,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核心技術,產品填補國內空白,經用戶首次使用的成套技術裝備、單臺設備以及新材料、新品種。
1、申報條件
(1)企業具備產品研發設計、試驗制造、量產制造等基礎條件;
(2)產品技術先進。掌握核心技術和關鍵制造工藝,主要技術性能指標取得顯著突破,擁有發明專利等自主知識產權,經過科技查新證明填補國內空白;
(3)產品性能質量穩定可靠。建立完善的產品檢測質保體系,產品通過具有省級以上質量認定資質檢驗機構或重點實驗室的檢驗檢測。屬于國家特殊行業管理的產品(如軍工、醫療器械、特種設備、強制性認證產品等),須依法取得相關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
(4)產品符合國家、省、市產業政策導向,節能降耗、污染排放和資源節約指標等達到國家有關規定;
(5)產品于2017年1月1日-2018年11月30日研制完成,且有用戶應用。
2、申報材料
(1)太原市填補國內空白重大新產品申請審核表(見附件2);
(2)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3)產品知識產權有效證明文件復印件,涉及多個單位的,提供與產品技術歸屬及權限有關的技術轉讓、許可、授權、合作開發的合同或協議復印件;
(4)具有國家一級查新檢索資質的機構在2018年6月10日之后出具的證明填補國內空白的產品查新檢索報告原件;
(5)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有防偽標識的企業近三年該產品研發試制費用專項審計報告原件,并附新產品研發試制費專賬復印件,會計師事務所近三年無違規記錄證明復印件;
(6)新產品訂貨合同及銷售發票復印件,用戶使用效果證明或應用報告復印件;
(7)具有產品檢驗檢測報告、測試報告,特殊行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科技獎勵證書、科技成果鑒定證書等提供復印件;
(8)屬于軍民融合的,提供發改等部門認定為軍民融合企業的文件(證書)復印件。
三、申報要求
(一)申報企業填寫相關申報表格。申報材料經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裝訂成冊(申報材料復印件首頁須加蓋公章,裝訂后加蓋騎縫章)。申報年銷售收入達到300萬元(含)以上且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占銷售收入4%(含)以上的,申報材料為一式5份;申報研發試制填補國內空白重大新產品的,申報材料為一式10份,其中一份專項審計報告和查新報告為原件,連同電子版光盤報送至所在的縣(市、區)、綜改區、不銹鋼園區科技管理部門。
(二)各縣(市、區)、綜改區、不銹鋼園區科技管理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出具推薦意見,加蓋公章后連同申報材料報送至第三方專業服務機構太原市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同時提交企業申報材料的完整電子版光盤。
四、申報時間
2018年11月25日- 12月10日
五、聯系方式
太原市科技局工業處:
聯系人:趙宗強
聯系電話:4225951
太原市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
聯系人:賈峰峰
聯系電話:7998836、18035122136
地 址:太原市創業街42號技術轉移大廈一層
附件:
太原市科技局
2018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