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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12日
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晉人社廳函〔2018〕218號
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直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深入推進國家高技能人才振興計劃的通知》和《山西省深入推進國家高技能人才振興計劃實施方案》(晉人社廳發〔2016〕71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要求,現將2018年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和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項目有關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條件及實施期限
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建設項目應選擇省內培養中、高級技能人才為主要目標的技工院校、職業培訓機構、公共實訓基地以及大中型企業技能培訓中心,并符合《實施方案》規定的培訓基地申報建設條件。2018年的培訓基地建設項目從2018年財政補助資金下達之日開始實施,為期2年。
國家級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項目應選擇某一行業(領域)技能拔尖、技藝精湛并具有較強創新創造能力和社會影響力、在帶徒傳技方面經驗豐富、能夠承擔技能大師工作室日常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并符合《實施方案》規定的技能大師工作室申報建設條件。
二、項目申報及評審
2018年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和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項目實行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組織項目申報和評審,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備案的方式。具體要求如下:
(一)項目安排
2018年安排建設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不超過6個:一是新增培訓基地項目3-4個,應主要從省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和世界技能大賽集訓基地中遴選;二是繼續對2-3個已確定為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項目的單位給予支持,重點選擇管理規范、資金使用安全、培訓能力強、高技能人才培養成效顯著的項目單位,支持其提升培訓能力。
安排國家級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項目6個:一是對在全省一線工作的歷屆中華技能大獎和全國技術能手獲得者中,仍未被確定為國家級大師工作室項目的高技能人才,按規定優先確定為國家級大師工作室項目;二是在已經納入省級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項目范圍中,擇優確定為國家級大師工作室項目;三是繼續選擇技能拔尖、技藝精湛并具有創新創造能力和社會影響力,在帶徒方面經驗豐富、能夠承擔技能大師工作室日常工作的高技能人才,按規定確定為國家級大師工作室項目。
(二)項目申報。申報材料包括:
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項目:1、建設項目單位申報報告。申報報告內容應包括單位概況、相關專業狀況和現有優勢、項目建設的必要性、項目建設的主要內容和目標、保證措施等。申報報告須經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同意;2、《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建設項目申報書》(附件1);3、《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建設項目實施方案》(附件2)等。
國家級技能大師工作室項目:1、建設項目申報報告。申報報告內容應包括申報技能大師工作室職業(工種)、技能大師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現有優勢、技能大師簡介、技能大師工作室計劃目標等。還應包括技能大師工作室所依托的企業或職業培訓機構和公共職業技能實訓基地有關情況說明。包括加快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的政策措施,企業職工教育經費用于高技能人才培養、交流等方面的費用不低于50%的證明材料,能夠為技能大師工作室提供資金支持以及場所、設備等工作條件的情況說明;2、《國家級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項目申報表》(附件3);3、技能大師候選人的身份證、中華技能大獎或全國技術能手和三晉技術能手獲獎證書及技師以上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
上述表格以及《山西省深入推進國家高技能人才振興計劃實施方案》文件,請在山西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下載(http://www.sx.hrss.gov.cn/view-3a16f4eccbba41e4b4f561f7fb63634d-d174a8c750c04272bf3c14136ccc7987.html)。請各項目申報單位務必于3月31日前將申報材料一式四份連同電子版一并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三)項目評審。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將會同省財政廳組織專家組,對申報材料進行評審。評審結果將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網站予以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三、項目經費
中央財政對每個年評選確定建設的培訓基地項目給予一次性500萬元的建設補助,對每個評選確定的技能大師工作室給予一次性20萬元的建設補助,培訓基地項目和技能大師工作室項目單位所在地財政、項目單位的行政主管部門、行業企業要加大對建設項目資金投入,項目所在單位也要對項目給予必要資金支持。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聯系人:陳杰 聯系電話:0351-7676045
附件:附件包.doc
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山西省財政廳
2018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