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統一熱線:0351-7090351
2018年12月29日
山西省小企業發展促進局
各市中小企業局、大同市經信委:
為貫徹落實省委《關于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晉發[2018]37號)、省政府《關于進一步促進中小微企業創業創新轉型發展的若干措施》(晉政辦發〔2017〕113號),鼓勵中小微企業進行股份制改造,提升企業管理水平,根據新修訂的《山西省中小微企業規范化股份制改造工作方案》,現就做好2018年全省中小微企業規范化股份制改造獎勵資金(以下簡稱“獎勵資金”)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資格與條件
申報企業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工商注冊登記與生產經營地均在山西省境內的中小微企業,中小微企業劃型標準見《中小微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
2.依法設立,存續滿三個完整的會計年度;
3.主營業務明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4.合法規范經營;
5.已入庫且在2018年嚴格按照《公司法》要求完成規范化股份制改造并已登記為股份有限公司。
二、獎勵標準
對2018年完成規范化股份制改造并登記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民營中小微企業在通過審核后給予50萬元一次性資金獎勵;對2018年完成規范化股份制改造并登記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國有及國有控股中小微企業在通過審核后給予30萬元一次性資金獎勵。
三、申報材料
1.企業名稱核準變更登記通知書;
2.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后的營業執照;
3.企業變更登記前的營業執照;
4.與律師事務所簽訂的股改服務協議及付款憑證(發票);
5.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6.與會計師事務所簽訂的股改服務協議及付款憑證(發票);
7.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和驗資報告(如需驗資)
8.如有評估事項,需提供與評估公司簽訂的合作協議及付款憑證(發票);
9.評估公司出具的評估報告;
10.企業基本情況介紹;
11.法定代表人身份證;
12.股份公司章程;
13.企業若掛牌、上市,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為復印件并加蓋企業公章 。
四、申報審核程序
1.申請獎勵資金的企業需向注冊地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并附申報材料。
2.縣、市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對申報股改獎勵資金的中小微企業申報資料進行初審,審核相關材料的真實性、規范性與完備性,縣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還要對企業提供的復印件材料與原件進行核對,確保復印件材料與原件一致。各縣、市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審核匯總后將審核意見和申請材料(裝訂成冊的紙質及電子版)逐級報至省小企業發展促進局融資財務處(一式兩份)。
3.各市接文后,一定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符合條件的企業申報,并做好審核工作,要將審核意見正式行文上報省小企業發展促進局,時間截止到2019年1月15日。
聯系人:趙慧賢
電 話:5607023